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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美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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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24层
956512057@qq.com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证券部律师团队目前正在代理博腾股份(300363)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
一、维权条件: |
初步判断,在2018年8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博腾股份(300363)股票,并在2019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
二、状态: |
诉讼阶段。 |
三、案情背景: |
2019年8月1日,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腾股份”)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渝证调查字2019131号),因公司涉嫌未如实披露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博腾股份进行立案调查。 2020年1月13日,公司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处罚字[2020]1号),拟依法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2020年5月15日,博腾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公司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重庆证监局认定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情况等违法事实,公司的上述行为已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重庆证监局对博腾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多名责任人员给予了警告与罚款的处罚。 |
四、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证监会最终认定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违规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 |
五、委托流程: 1、添加律师微信; 2、投资者通过微信提交交易对账单,包括买卖该股的时间、数量、价格、佣金、印花税等; 3、待律师确定符合起诉条件或者计算索赔金额后,发送起诉材料给投资者,投资者按要求准备好起诉材料邮寄给律师。 |
六、律师费用: |
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代理费。 |
七、联系我们: |
陈新美律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较为熟悉,具有丰富的经验。 电话/微信:13122326901 邮箱:956512057@qq.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24层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