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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美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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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24层
956512057@qq.com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律师团队目前正在代理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名称:ST高升、高升控股,股票代码:000971)虚假陈述索赔工作,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维权条件: |
初步判断,在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9月27日之间买入高升控股(000971)股票,并在2018年9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
二、状态: |
起诉阶段。 |
三、案情背景: |
2019年12月26日,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5号),因虚假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
四、诉讼时效: |
高升控股(000971)投资者索赔预征集目前已经正式启动,2022年12月25日诉讼时效届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索赔不要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
五、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证监会最终认定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违规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 |
六、委托流程: 1、添加陈新美律师微信,微信号13122326901; 2、投资者通过微信提交交易对账单,包括买卖该股的时间、数量、价格、佣金、印花税等; 3、待律师确定符合起诉条件或者计算索赔金额后,发送起诉材料给投资者,投资者按要求准备好起诉材料邮寄给律师。 |
七、律师费用: |
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代理费。 |
八、联系我们: |
陈新美律师 电话/微信:13122326901 邮箱:13122326901@163.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24层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