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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2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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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陈新美证券律师团队目前正在代理四环生物(000518)虚假陈述索赔工作,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维权条件: |
初步判断,在2014年5月23日到2019年1月7日之间买入四环生物(000518)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存在损失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
二、状态: |
起诉阶段。 |
三、案情背景: |
2020年5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7号),认定四环生物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
四、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证监会最终认定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违规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 |
五、委托流程: 1、添加陈新美律师微信,微信号13122326901。 2、投资者通过微信提交交易对账单,包括买卖该股的时间、数量、价格、佣金、印花税等。 3、待律师确定符合起诉条件或者计算索赔金额后,发送起诉材料给投资者,投资者按要求准备好起诉材料邮寄给律师。 |
六、律师费用: |
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代理费。 |
七、联系我们: |
陈新美律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专业代理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纠纷处理。 电话/微信:13122326901 邮箱:13122326901@163.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24层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