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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美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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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服务 | 131-2232-6901 |
13122326901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24层
956512057@qq.com
一、维权条件: |
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银亿(000981)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索赔。 |
二、状态: |
起诉阶段。 |
三、案情背景: |
2020年01月16日ST银亿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0]1 号)。 |
四、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证监会最终认定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违规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 |
五、委托流程: 1、添加陈新美律师微信,微信号13122326901。 2、投资者通过微信提交交易对账单,包括买卖该股的时间、数量、价格、佣金、印花税等。 3、待律师确定符合起诉条件或者计算索赔金额后,发送起诉材料给投资者,投资者按要求准备好起诉材料邮寄给律师。 |
六、律师费用: |
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代理费。 |
七、联系我们: |
陈新美律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专业代理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纠纷处理。 电话/微信:13122326901 邮箱:13122326901@163.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24层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